华润燃气(01193)延长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时限

华润燃气(01193)公布,自2018年8月3日该公司董事变更后,该公司有十名董事,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该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数目,未及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该公司必须于2018年11月2日前,委任数目最少达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APP讯,华润燃气(01193)公布,自2018年8月3日该公司董事变更后,该公司有十名董事,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该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数目,未及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该公司必须于2018年11月2日前,委任数目最少达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公司已经尝试但需要更多时间物色适当人选,成为新增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该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由2018年11月3日起至2019年2月2日的延长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条及第3.11条。于2018年11月2日,有关延长豁免的申请仍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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