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光能(00968):每持有40股的完整倍数可认购1股信义能源预留股份

信义光能(00968)公告,倘进行拟议分拆及信义能源上市,则合资格股东将有资格参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将为2018年11月28日,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8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不会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9日重新开始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智通财经APP讯,信义光能(00968)公告,倘进行拟议分拆及信义能源上市,则合资格股东将有资格参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将为2018年11月28日,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8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不会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9日重新开始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符合合资格股东的身份参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于2018年11月27日下午4时30分交回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

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基准(倘及于作出时)将为按合资格股东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下午4时30分每持有40股股份的完整倍数可认购1股信义能源预留股份。

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持有最少40股股份的合资格股东可申请多于、少于或等于彼等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的信义能源预留股份数目。于符合信义能源保证发售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有效申请少于或等于合资格股东于信义能源保证发售下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的信义能源预留股份数目,则将获悉数接纳。

于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记录日期持有少于40股股份的合资格股东仅可通过申请剩余信义能源预留股份以参与信义能源保证发售。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及信义能源已获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第23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提供有关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服务。因此,即使进行信义能源保证发售,透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持有股份的股份实益持有人不可参与信义能源保证发售,亦将不符合资格透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机制认购彼等各自的信义能源保证获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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