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恒大(03333)公告,于2018年11月19日,发行人景程有限公司、恒大地产、天基控股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就增发总金额为10亿美元的2020年到期11%优先票据与中信银行(国际)、光银国际及海通国际订立购买协议。
根据购买协议,发行人将发行增发票据,而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银行(国际)、光银国际及海通国际将会作为增发票据的初始买方。增发票据将受到天基控股、附属公司担保人及任何未来的合营附属公司担保人按共同及个别基准提供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
增发票据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增发票据乃依赖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向非美国人士发售,且除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获豁免或为毋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进行的交易之外,不得在未办理登记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或以任何美籍人士的名义或为其利益进行提呈或出售。增发票据将不会向香港公众发售。
增发票据的发售价为有关增发2020年票据的100%本金额,加上2018年11月6日(包括该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待完成若干条件后,发行人将发行本金额合共为10亿美元的增发2020年票据,将与原先2020年票据整合成一个类别。增发2020年票据将于2020年11月6日到期,除非根据其条款提前赎回。
增发票据发行将为集团筹集资金,增发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约9.993亿美元将由集团用于现有境外债务再融资用途。
原先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公司已接获新交所就增发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及挂牌的原则上批准。公司尚未寻求增发票据于香港上市。
此外,恒大地产(作为维好提供人)、天基控股(作为母公司担保人)、发行人及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增发票据的受托人)将订立一项维好及股权购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