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何贤通表示,主板及GEM上市公司年收入分别少于5000万港元及2000万港元的公司,将被定义为“业务极少之公司”。
有关公司于2016年于主板及GEM分别占8%,至去年占比下降至分别6%及4%。有关公司因业务水平不足以维持上市地位的公司,有机会被停牌或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