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威资管(01835):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瑞威资管(01835)发布公告,有关股份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18年12月4日(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智通财经APP讯,瑞威资管(01835)发布公告,有关股份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18年12月4日(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由于并无向配售项下承配人超额分配H股,故联席全球协调人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及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并无进行稳定价格行动。

联席全球协调人于稳定价格期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超额配股权已于2018年12月4日(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失效。因此,概无H股已或将根据超额配股权获发行。

紧随股份发售完成后,该公司已遵守并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据此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至少25%须始终由公众人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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