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彩虹新能源(00438)公告,2018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电子转发的国资委《关于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80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亿股新H股的总体方案。至此,签署的认购协议生效条件之一已经完成。
建议H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于2019年1月23日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及允许根据建议H股发行的拟发行及配售的新H股上市及买卖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