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闽信集团(00222)公布,于2018年12月12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银行作为贷款人签订一项授信函,据此,该银行同意向该公司提供一项定期贷款融资。融资项下每项垫款须于下列最早日期偿还,即融资项下垫款使用日期后的36个月;自该公司接纳授信函日期起计满42个月当日;及该银行的一间分行签发以该银行为收益人的备用信用证到期前5个营业日。
该银行提供至该公司融资总本金额为2亿港元;或高至2亿港元的备用信用证总额,以较少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