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发布公告,于2018年12月18日,该公司董事会收到联交所的另一封函件,当中联交所声明公司须证明其董事具备足够的才干胜任上市发行人的董事职务,并符合上市规则第3.08条的规定履行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作为附加复牌条件。
联交所进一步表明,如情况有变,其可能修改上述条件或施加其他条件。该公司现正采取适当措施达成所有复牌条件,并将于适当时候告知其股东及债务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相关进展。
此外,该公司股份及债券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