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00991)决定不行使就甘孜水电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优先购买权

大唐发电(00991)公告,于公告日期,甘孜水电公司分别由公司及大唐集团持有53....

智通财经APP讯,大唐发电(00991)公告,于公告日期,甘孜水电公司分别由公司及大唐集团持有53.12%(其中原上海朵迈持有的0.62%股权变更工作正在进行)及46.88%股权。甘孜水电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大唐集团拟划转其于甘孜水电公司46.88%股权至大唐四川公司(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71条,公司(作为甘孜水电公司余下53.12%股权的股东)有权就大唐集团划转至任何其他人士的任何甘孜水电公司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据此,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股权。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大唐集团完成将拟划转股权至大唐四川公司后,甘孜水电公司将继续为公司的子公司。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