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01171)控股股东对发行的交换债追加担保

兖州煤业(01171)公布,该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标的股票兖州煤业A股以前一日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该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的100%。

智通财经APP讯,兖州煤业(01171)公布,该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标的股票兖州煤业A股以前一日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该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的100%。

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连续10个交易日按标的股票前一日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低于该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的100%时,则公司将在20个交易日内追加标的股票或直接追加现金,追加担保后的担保比例需达到110%或以上。

公告称,兖矿集团将在20个交易日内以其持有的7500万股兖州煤业A股股票为股期债券办理追加信托担保。此次追加信托担保将于2019年1月29日前办理完毕,届时用于该期债券的信托担保的兖州煤业A股股票将达到3.47亿股,17兖02EB的担保比例将达到121.16%。

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兖矿集团直接持有该公司A股股票22.67亿股,H股股票2.78亿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1.81%。此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数为7500万股,占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3%。此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完毕后,兖矿集团已办理担保信托登记的该公司A股股票不超过兖矿集团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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