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00042):阜新母线向海南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已获受理立案

东北电气(00042)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南省...

智通财经APP讯,东北电气(00042)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已获受理立案。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3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阜新母线对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诉讼公告。

阜新母线作为原告请求被告一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原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74.4%的股权转让款1600万美元及自股权转让之日至起诉之日的利息。

请求被告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在2008年9月22日之前,原告阜新母线持有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塬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74.4%的股权(标的股权)。因公司履行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9月5日对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案的(2008)民二终字第23号终审判决书,且经公司协调,原告阜新母线向沈阳高开无偿返还标的股权,并按照当地工商部门要求于2008年9月22日履行完毕股权变更登记。

由此,阜新母线持有的标的股权已经无偿返还渖阳高开。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1日做出的(2017)最高法执复27号执行裁定书“经东北电气协调无偿返还案涉股权的事实不能认定”,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认为,被告一未支付1600万美元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阜封母线遂向上述两家被告提出返还标的股权转让款的诉讼申请。

截止该公告披露日,该公司及附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此外,依据本案案情,尽管该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鉴于本案原告阜新母线系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故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公司合并层面的当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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