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香港建屋贷款(00145)公告,公司建议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670及673 条订立及实施债务偿还安排计划,其目的为清偿及解除于公司就收购事项发行可换股债券及承兑票据项下所有负债。
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申请,寻求命令(召开会议命令,而审议该命令聆讯为召开会议聆讯)以(其中包括)召开公司若干债权人会议(计划会议)。召开会议聆讯订于2019年5月14日进行。
倘计划于计划会议上获批准,公司将于其后向法院寻求批准计划命令(批准命令)。倘获颁批准命令,则计划将于批准命令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后生效。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透过作出进一步公布提供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