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山发展控股(02118)公布,于2017年6月26日,原告方天山房地产及河北远志(均为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在法院共同向抗辩方唐山投资、河北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称河北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唐山房地产提出法律诉讼,寻求颁令终止抗辩方与原告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归还投资基金及合作所得收益。于2019年1月16日或前后,本集团已自法律诉讼的抗辩方之一唐山房地产收到付款1.7亿元人民币。
根据和解协议,唐山房地产已于2019年1月16日或前后支付第一期付款1.7亿元。该公司预期唐山房地产将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偿还剩余所判金额约9420万元(连同其中应计任何利息)。
该集团预计于2018年度自和解协议取得收益约3200万元,主要为品牌使用费及自法律诉讼所得损失赔偿。董事局认为法律诉讼的发展(包括终止合作协议及订立和解协议)对该集团现时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