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100中国(02608)发布公告,于2019年1月24日,该公司全资附属阳光资产经营、北京信托及项目公司签订了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追加投资协议及差额补足协议在内的一系列项目文件,据此,各方以阳光资产经营主导项目公司经营,北京信托提供所需资金的方式开展项目合作。
于2019年1月24日,阳光资产经营与北京信托订立差额补足协议,据此,阳光资产经营承担关于差额补足款的支付义务,以保证北京信托在两年的投资期自项目公司获得约定的投资收益且在投资期末收回已投资于项目公司的信托本金20亿元人民币。
为担保阳光资产经营在差额补足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阳光资产经营向北京信托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79.001%股权且将剩余的20.999%股权质押予北京信托,并且阳光壹佰集团、公司及易小迪为阳光资产经营的差额补足义务向北京信托提供保证。
根据差额补足协议,在北京信托收回信托本金并实现约定的投资收益后,北京信托将有义务煺出项目公司并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转回给阳光资产经营。根据委托管理协议阳光资产经营应向项目公司委派管理团队及运营团队,除章程约定的董事会、监事、股东权利外,其他项目公司管理权利由阳光资产经营委派的管理团队及运营团队行使。
公告显示,该项目公司为兴隆县华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设立后,作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连同其他两家公司,中标了兴隆县高铁新城、兴隆西站站前广场和高铁路项目。据悉,项目公司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税后亏损分别为226.18万元及1301.9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表示,该项目暂无法参照公司其他附属公司向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开发贷款。另项目公司不持有任何不动产,本次融资增信措施无法考虑由项目公司提供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公司也未以其他附属公司持有的不动产为该等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仅是以项目公司的股权为该等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也将用于项目公司投资的兴隆县高铁新城、兴隆西站站前广场和高铁路项目,为公司完成该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