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大药业(00455)发布公告,于2019年2月22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天大药业(香港),与控股股东天大集团订立该协议,天大集团向天大药业(香港)授予一项附带条件的出售权。
根据出售权,而天大集团须向天大药业(香港)收购目标股份,代价为人民币1.25亿元加上珠海目标公司在交割日期的银行现金(无论如何代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45亿元)。
公告显示,该珠海目标公司为珠海天大置业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物业控股,珠海目标公司拥有目标物业。目标物业位于中国珠海前山鞍莲路82号,总地盘面积约为5.24万平方米。
据悉,珠海目标公司于截至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除税及非经常项目后净亏损分别为340万元及770万元人民币。
目标物业自2012年起由集团用作位于珠海研发及制药基地。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集团拟将其在珠海研发及制药基地从目标物业迁至于中国珠海金湾区的新研发及制药基地,该项目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预计将于2019年底竣工,并在2020年中正式启用。
其后,该集团将不会在目标物业再有任何营运,与此同时,该等交易所带来的出售所得款项将为公司带来额外营运资金。
此外,该等交易净现金所得款约为人民币1.174亿元。集团拟将上述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用于开发医药产品、偿还建设新研发及制药基地的任何可能融资,以及如果出现潜在合并及收购机会时作为融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