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00632)收到律师行偿债书要求偿还180万港元

东方明珠石油(00632)公布,该公司收到来自禤张律师行(H&C)日期为2019年3月4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于三周内偿还尚未偿还法律费用及开销约180万港元。H&C自2017年起获该公司委聘为其有关数宗法律案件的法律顾问。倘该公司未于三周内偿还该笔款项,H&C可对该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公布,该公司收到来自禤张律师行(H&C)日期为2019年3月4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于三周内偿还尚未偿还法律费用及开销约180万港元。H&C自2017年起获该公司委聘为其有关数宗法律案件的法律顾问。倘该公司未于三周内偿还该笔款项,H&C可对该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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