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科(00611)股东应占年度溢利减少21.6%至9096万港元

中国核能科(00611)公布2018年业绩,实现收益约22.56亿港元,同比增长1...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核能科(00611)公布2018年业绩,实现收益约22.56亿港元,同比增长14.9%;年内溢利9441.5万元,同比减少21.6%;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9096万港元,按年减少21.6%;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6.93港仙,不派息。

公告称,收益增长主要由于年内制造及买卖以及发电业务分类产生额外收益。溢利减少乃由于企业所得税率由15%增至25%,因公司在中国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于3年税收优惠年期(即2014年至2017年)后不再获有关省份的科技局及中国其他部门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与2017年相比,年内财务成本因银行及其他借贷增加而大幅上升;及集团的融资分类于2018年专注于集团内的融资租赁项目。

其中,EPC 及咨询分类取得分类业绩约1.66亿港元,按年上升约9.8%。分类业绩改善主要由于实施有效成本控制。由于 531 新政,年内获得及完成的 EPC 项目较少,分类销售予外部客户下降约7.9%至17.31亿港元。

于2018年,该集团新完成约 63 兆瓦的并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因此,于2018年12月31日,该集团于江苏、河北及云南拥有及营运总装机用量为 156 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及层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为集团带来发电收入。因此,此分类取得骄人业绩,收益按年增长约 129.1%,贡献收益约1.19亿港元及分类业绩增加约89.1%至5800.1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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