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航空(00670)公告,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发行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包括第一期100亿日元、年利率为0.33%、于2021年到期的债券(“有担保债券”),第二期200亿日元、年利率为0.64%、于2021年到期的债券(“中银信用证债券”),第三期200亿日元、年利率为0.64%、于2021年到期的债券(“工行信用证债券”),将于2019年3月16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3月16日期间的利息。
此次付息每手有担保债券、中银信用证债券、工行信用证债券(单位面值均为1亿日元),派发利息分别为1650万日元(不含税)、6400万日元(不含税)和6400万日元(不含税)。
此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3月14日在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行(Clearstream)登记在册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