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商银行(02016)公布,有关建议延长此次A股发行方案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已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获审议通过。
鉴于A股发行方案及董事会办理A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的12个月有效期将于2019年5月30日届满,为确保A股发行工作能够继续开展,该行建议将A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及董事会办理A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的有效期分别自紧随原有效期届满后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