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集团(00698)发布公告,继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有关建议分拆之后的公告后,董事会宣布,于2016年8月31日,公司已向联交所提交通达宏泰股份于主板上市及买卖的上市申请。
通达宏泰目前有意透过实物分派;及股份发售的形式,寻求于主板上市,紧随于建议分拆完成后分别占通达宏泰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74.92%及25.08%。
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倘建议分拆得以进行,将透过按照于董事会将予厘定的记录日期每持有40股股份获发一股通达宏泰股份的基准以实物分派的方式分派通达宏泰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74.92%,向合资格通达股东提供通达宏泰股份的保证配额,借此妥善顾及股东的利益。
于公告日期,通达宏泰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完成建议分拆后,通达宏泰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余下集团将主要从事余下业务。建议分拆一旦落实,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会构成视作出售公司附属公司的权益。预计建议分拆将构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可能须予披露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须遵守申报及公佈规定,惟获豁免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