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硕控股(08341)股东及前董事达成和解以尽力恢复股份买卖

艾硕控股(08341)公布,于2019年3月27日,临时清盘人获知,以下有关各方(即Acropolis Limited、陈少忠、W & Q Investment Limited、廖掌乾、张琪、罗永杰、陈建荣及Chan Kwing Shing)已于作出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的公告后签订和解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艾硕控股(08341)公布,于2019年3月27日,临时清盘人获知,以下有关各方(即Acropolis Limited、陈少忠、W & Q Investment Limited、廖掌乾、张琪、罗永杰、陈建荣及Chan Kwing Shing)已于作出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的公告后签订和解协议。

Acropolis、陈少忠、W&Q及廖掌乾(作为该公司的股东)、张琪及罗永杰应,且张琪及罗永杰必须促成高国辉、杜文财及曾国珊(与陈少忠一同作为该公司的董事或前任董事),尽他们最大努力,分别提供、作出及签立就编制该公司、Aeschylus Limited及艾硕有限公司相应的尚未完成经审核账目及财务报表而言可能属必要的所有资料、一切行动及事宜以及全部契据及文件。

张琪及罗永杰必须从该公司董事会辞任;张琪必须分别从Aeschylus董事会及艾硕有限公司董事会辞任;陈建荣及Chan Kwing Shing必须从艾硕有限公司董事会辞任;陈少忠及由陈少忠及该公司最大登记股东全资拥有的Acropolis Limited可提名适当人选,建议该公司选用填补该公司董事会的悬空职位。

此外,有关各方必须就该公司股份恢复买卖事宜尽最大努力,且必须促使该公司的任何新股配发不得于该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前进行,但于香港交易所请求下所进行者除外。

为该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最佳利益起见及由于有关各方认为在诉讼中对各自提出相关的指称尚无定论,他们必须于和解协议日期起计7日内采取必要措施终止诉讼HCA1227/2017、HCA1357/2017、HCA1496/2017、HCA1624/2017、HCMP1721/2017及HCA1737/2017;上述诉讼终止后,Acropolis Limited(作为呈请人)必须采取必要行动在7日内撤销清盘程序HCCW218/2017中的呈请。

待香港交易所批准该公司股份在GEM恢复买卖及待香港交易所进一步批准后,廖掌乾必须促成由廖掌乾及该公司第二大登记股东全资拥有的W&Q以每股0.84港元的价格按配售方式向公众股东不可撤回地出售该公司7350万股股份,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36.75%。

此外,倘法庭撤销清盘程序HCCW218/2017,该公司临时清盘人的委任将告失效,而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不必受限于该等程序中的任何清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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