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实业(01393)年度股东应占亏损减少61.5%至4.14亿元

恒鼎实业(01393)公布,于2018年度,该公司收入10.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6%;该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4.14亿元,同比减少61.5%;经调整EBITDA 1.38亿元,同比增长55.9%;每股亏损0.2元,不派息。

智通财经APP讯,恒鼎实业(01393)公布,于2018年度,该公司收入10.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6%;该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4.14亿元,同比减少61.5%;经调整EBITDA 1.38亿元,同比增长55.9%;每股亏损0.2元,不派息。

收益增加主要源于精煤及原煤的销量及平均售价的增加。

该年度取得精煤销量约为46万吨,同比增加约13.9%。精煤的平均售价由2017年每吨986.0元上升至该年度每吨1065.1元,上升约8.0%。此外,原煤销售继续成为该公司收入的主要贡献,约为4.7亿元,同比增加约35.3%。该年度毛利率约为23.5%,2017年度则约为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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