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01108)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18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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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洛阳玻璃股份(01108)公布,2018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洛玻集团、合肥高新投购买合肥新能源100%股权,向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购买桐城新能源100%股权,向凯盛集团、宜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购买宜兴新能源70.99%股权,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分别与洛玻集团、合肥高新投、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集团、宜兴环保科技及协鑫集成(「承诺方」)签署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果目标公司在相关期间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承诺方应依据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下“补偿数额的确定”计算出每年应补偿金额以及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该应补偿股份由该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进行回购;承诺方持有的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足以补足当期应补偿金额时,差额部分由承诺方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2018年,承诺方承诺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肥新能源为不低于人民币6167.88万元、桐城新能源为不低于人民币2636.71万元、宜兴新能源为不低于人民币3337.03万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3家目标公司2018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2018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084.88万元、人民币697.22万元、人民币1166.91万元,均未完成承诺业绩,差额分别为:人民币5083.00万元、人民币1939.49万元、人民币2170.12万元。

公告称,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最终用户为光伏电站,受国家光伏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受531新政的影响,2018年光伏行业的政策环境较盈利预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目标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及预期。

后续该公司将根据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的约定,督促承诺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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