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01176)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同比降97.3%至471.7万港元

珠光控股(01176)公告,于2018财政年度,集团的收入包括物业销售收入、租赁收...

智通财经APP讯,珠光控股(01176)公告,于2018财政年度,集团的收入包括物业销售收入、租赁收入及项目管理服务收入。集团于2018财政年度的总收入约27.05亿港元,与2017财政年度相比轻微减少约2.2%。 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471.7万港元,同比下降97.3%。不派息。

集团已从不同渠道积极拓展土地储备,包括参与公开拍卖、城市旧改项目、一级开发、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合作及收购房地产项目公司。于2018财政年度,集团已订立一份协议,以收购广州珠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本权益,代价为人民币7亿元(待作出调整)。广州珠光置业持有一个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名为“花城御景花园”(前称“珠江新城御景”)的发展项目,建筑面积为约10.9万平方米。有关收购事项已于2018年7月完成,其后,广州珠光置业成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