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重庆机电(02722)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7日订立现有总销售协议,后于2018年4月20日与母公司签订了总销售补充协议。据此,集团同意向母集团销售物料、部件、配件或原料、制成品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物品、发电设备及零件,包括控制阀、转向系统部件、 BV系列电气元件、制冷机、电线电缆、铜排、压缩机及钢材等原材料。
由于现有总销售协议及总销售补充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母公司按相同或近似条款续订现有总销售协议,并于2019年4月1日订立2020至2022年总销售协议。
公司与母公司于2016年四月七日订立现有总供应协议。根据该协议,母集团同意向集团供应零部件及原材料,如齿轮、零部件、YB2系列发动机、电、水、燃气及电解铜。
由于现有总供应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母公司按相同或近似条款续订现有总供应协议,并于2019年4月1日订立2020至2022年总供应协议。
公司与母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就母集团向集团出租作办公室、生产设施、车间及员工宿舍的土地及楼宇所订立现有总租赁协议。
由于现有总租赁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母公司按相同条款续订现有总租赁协议,并于2019年4月1日订立2020至2022年总租赁协议。
于2019年4月1日,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2020至2022年集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财务公司将向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担保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在获得独立股东批准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将向集团提供存款服务。集团并无任何义务自财务公司获取任何或全部金融服务,且可按业务需要获取有关金融服务。
于2019年4月1日,母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2020至2022年母集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财务公司将向母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担保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在获得独立股东批准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将向母集团提供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并无任何义务向母集团提供任何或全部金融服务,且可按业务需要提供有关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