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生源(00926)发布公告,9月2日,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晶收到自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分别对王晶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一名注册会计师发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公告称,对王晶的上述行政处罚与碧生源无关,并不影响其履行作为碧生源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