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正美丰业(08135)发布公告,于相关期间,该公司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正泽美业,与各承租人订立租赁协议,正泽美业以销售及向各承租人租回租赁资产的方式向各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
于2018年3月9日,正泽美业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四川聚润订立租赁协议A,正泽美业以代价3000万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向四川聚润收购租赁资产A(用于生产过氧化氢的若干设备)。租赁资产A于其后将被租回予四川聚润。年利率为11%,租赁期自2018年3月20日起36个月。四川聚润应付正泽美业的租赁总额为3713.91元。
于2018年4月12日,正泽美业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七台河隆鹏订立租赁协议B,正泽美业以代价2500万元向七台河隆鹏收购租赁资产B(七台用于煤炭生产的机器)。租赁资产B于其后将被租回予七台河隆鹏。年利率为11%。七台河隆鹏应付正泽美业的租赁总额为3058.81万元。
于2018年7月16日,正泽美业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河南拓农订立租赁协议C,正泽美业以代价2500万元向河南拓农收购租赁资产C(碳化设备)。租赁资产C于其后将被租回予河南拓农。租赁期自2018年7月20日起12个月。河南拓农应付正泽美业的租赁总额为2756.76万元。
于2018年12月26日,正泽美业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黑龙江建三江订立租赁协议D,正泽美业以代价2500万元向黑龙江建三江收购租赁资产D(碳化设备)。租赁资产D于其后将被租回予黑龙江建三江。黑龙江建三江应付正泽美业的租赁总额为2793.33万元。
订立租赁协议预期可为集团提供稳定的收益及现金流量。
董事认为,未能遵守GEM上市规则乃由于公司先前对GEM上市规则中融资租赁的误解所致,详情载列如下:在每项融资租赁交易中,正泽美业收购具有评估价值的若干机器(租赁资产),而该等资产又被租回给客户。 租赁资产的实际使用人权利属于客户,且正泽美业资产负债表中并未将租赁资产确认为资产。从会计角度而言,资产收购并未发生。
公司已初步了解到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收益性质且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因此不属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04条所界定的交易。公司并无于2018年12月31日后订立其他融资租赁协议。
尽管违反GEM上市规则,该公告上文所述的须予披露交易的财务资料已于公司2018年度的年报内披露。公司严肃看待该事件,并已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公司已对其现有内部控制及合规系统进行彻底的内部审查,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提出改善措施,确保遵守GEM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法规;
公司已刊发该公告,以知会股东有关租赁协议的详情;及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于2019年3月就有关须予公布交易的相关GEM上市规则接受培训;及,如认为必要,将于未来定期进行类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