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民生金融(00245)公告,2019年4月23日,订约方签订第二份修订协议,修订优先定期贷款,作为第二份修订协议条件之一,借方须向贷方(公司附属)支付不少于2219.5万港元(先决条件付款)作为部分偿付贷款协议及/或经修订贷款协议项下或与此有关的未偿还及应付款项。借方已于2019年4月2日悉数支付先决条件付款。
支付先决条件付款后,未偿还优先定期贷款为5000万港元。于重述贷款协议后,未偿还优先定期贷款到期日将进一步延长9个月至2019年8月30日(新经延长到期日)。自2019年4月4日起,未偿还优先定期贷款年利率由11厘(须于每季预付)升至15厘(须于每月预付)。
借方须自2019年4月起每月偿还未偿还本金额最少300万港元,并须于新经延长到期日悉数偿还未偿还优先定期贷款、所有据此应计未付利息以及经修订贷款协议项下任何其他应付但未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