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朗诗绿色集团(00106)发布公告,于2019年5月10日,上海朗毓、南京朗铭及上海朗诗投资(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朗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以及第一目标公司订立第一协议,上海朗毓同意向朗诗集团出售第一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71亿元;
上海朗毓、南京朗铭及上海朗诗投资有条件同意按第一销售债务于第一完成时面值向朗诗集团出售有关债务,上限为人民币6.28亿元。于第一协议日期,第一销售债务为人民币6.28亿元。第一协议项下应付总代价不超过人民币8.99亿元。预期集团因出售第一目标公司而取得除税前收益约人民币2712万元。
同日,上海朗诗投资及南京朗铭(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第二买方(为朗诗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及第二目标公司订立第二协议,上海朗诗投资及南京朗铭向第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第二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677万元。预期集团因出售第二目标公司而取得除税前收益约人民币1294万元。
同日,上海朗诗投资(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第三买方(为朗诗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及第三目标公司订立第三协议,上海朗诗投资向第三买方出售第三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4254万元。预期集团因出售第三目标公司而取得除税前收益约人民币1901万元。
同日,上海朗昆及南京朗铭(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与第四买方(为朗诗集团全资附属)及第四目标公司订立第四协议,上海朗昆向第四买方出售第四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元;及南京朗铭有条件同意按第四销售债务于第四协议日期面值人民币573万元出售而第四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有关债务。第四协议项下应付总代价为人民币573万元。预期集团因出售第四目标公司而取得除税前收益约人民币253万元。
同日,上海朗茂及南京朗铭(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与第五买方(为朗诗集团全资附属)及第五目标公司订立第五协议,上海朗茂向第五买方出售第五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元;及南京朗铭有条件同意按第五销售债务于第五协议日期面值人民币669万元出售而第五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有关债务。第五协议项下应付总代价为人民币669万元。预期集团因出售第五目标公司而取得除税前收益约人民币20万元。
公告显示,第一目标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长租公寓业务。第二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第三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第四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提供综合生活服务。 第五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
该公司表示,本次通过将处于亏损阶段的长租公寓业务以及包括提供物业管理、建筑设计、园林绿化景观等的非地产业务进行剥离,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得公司成为业务清晰的专业化绿色地产公司,公司将聚焦绿色科技地产开发核心业务,提升股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