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00616)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同比降5.66%至5051万港元

高山企业(00616)公告,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取得营业额6222...

智通财经APP讯,高山企业(00616)公告,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取得营业额6222.8万港元,去年则为4960.5万港元,较去年(2018年)增加约25.4%。集团取得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约为5051万港元,去年(2018年)则为股东应占溢利5353.9万港元,同比下降5.66%。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为1.70港仙及1.67港仙。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年内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其中包括)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产生亏损增加、行政开支增加、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收益减少所致,惟通过增加租金收入和出售附属公司收益抵消。今年毛利率取得约94.7%(去年2018年:约94.2%),综合收入亦增长25.4%。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