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地热能(08128)发布公告,2016年买卖框架协议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而该公司及中国节能集团拟订立协议以重续2016买卖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因此,于2019年5月24日,该公司与中国节能集团订立买卖框架协议,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节能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须于由生效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期遵守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建议供应年度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不得超过买卖框架协议所订明者。
该集团拥有一项原创技术“恒有源单井循环换热地能采集技术”,利用浅层地热能为替代能源供热╱制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恒有源地能热泵环境系统”、“恒有源地能热宝”及“恒有源分布式联合能源站”。该集团亦提供与产品销售及安装的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行的节能优化运行控制服务、维修、保养及监控服务。
于该公告日期,中国节能集团为一间受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企业,(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节能香港)为主要股东,并于11.9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9.55%。恒有源为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