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影业(01060)业绩稳步增长 年度收入同比增长9%至30.34亿元

阿里影业(01060)公布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12个月年度业绩,实现收入约人...

智通财经APP讯,阿里影业(01060)公布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12个月年度业绩,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0.34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长9%;经营亏损由11.6亿元收窄至4.97亿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亏损为约2.54亿元,同比收窄79.6%;每股亏损1分,不派息。

公告称,互联网宣传发行是该集团目前最重要的收入板块,主要由互联网票务业务和互联网宣发业务构成,其中互联网票务业务中包含淘票票和凤凰云智,互联网宣发包含灯塔,电影宣发以及内容参投。互联网宣传发行业务分部取得收入24.64亿元,同比增长13%。

其中,票务及其他服务收入由过往期间的10.12亿元,增长至11.68亿元,增幅15%,主要是得益于份额的稳定增长;系统商服务收入下降4%,主要是由于线上人次的降低;内容宣发及参投业务收入包含电影宣发、内容参投以及灯塔业务,得益于宣发能力的增强,报告期内此项收入增长17%,报告期内,该集团已经成为影视公司优选的合作方,并首次实现全年财务业绩扭亏为盈。

该集团旗下的影院数字化经营管理开放平台,凤凰云智,其面向影院端,用新技术、新零售的手段打造了一整套云化智能解决方案,通过连接线上服务及线下体验,帮助影院实现降本提效和增收赋能。截至目前,凤凰云智(及其连带另一影院票务系统),合计已与中国近3500家影院建立合作,签约影院数量在同业中排名第一。

此外,该集团已在2019年4月正式启动针对影院的叁个“100计划”—— 凤凰云智计划面向全国影院落地100个超级样板间、100个无人超市,以及100个无人货柜等,帮助影院探索商业模式,也为用户创造全新的新零售消费场景。

为了提高电影宣发的效率,促进高效精准的宣发投放,该集团在2018年四月推出一站式数字化宣发平台灯塔,为内容片方提供数据、策略、渠道及解决方案。截至目前,灯塔服务电影项目171个,服务电影相关公司295个,接入广告合作伙伴82个,新媒体账号81万,日触达用户能力6.5亿,点映覆盖用户7500万,为客户节省了宣发预算。

报告期内,该集团联合出品了多部脍炙人口的电影,出品╱联合出品及发行的电影总票房接近200亿元,其中,六部电影取得票房超过10亿人民币,包括春节档、暑期档、国庆档票房冠军《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西虹市首富》及《无双》,分别取得票房人民币46亿元、31亿元、25亿元及人民币13亿元。

以知识产权(IP) 为核心的衍生产品开发,为该集团战略中的重要板块之一。IP衍生品业务被国内电影行业认定为普遍需要、且急需探索的领域,该领域一直存在着巨大的潜力。综合开发业务取得收入1.11亿元,收入增长率为174%,实现经营利润6700万元,同比增长110%,收入首次实现三位数增长。

在IP开发方面,阿里鱼目前已与Storyteller Distribution Co., LLC、Paramount Licensing Inc.、 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Inc.、 The Pokemon Company、Sony Pictures Consumer Products Inc.、Twentieth Century Fox Licensing and Merchandising、Central Pictures Corporation和Entertainment One UK Limited等海内外多家IP版权方达成合作,报告期内新增47个IP衍生产品项目。截至目前,阿里鱼已成功连接了包括丑娃娃、点赞君、吃豆人、ZELLYGO、旅行青蛙等超过200 个IP,超过10万商家,以及触达超过6亿IP粉丝消费者。

依托阿里大文娱的IP和数据的力量以及集团的生态共振,阿里鱼已取得了显著的商业成功。旅行青蛙,这一在2018年风靡全中国的日本手游IP在阿里鱼的管理下,IP衍生的商品销售GMV高达人民币两亿元。而作为被阿里鱼首次引入中国的另一动漫IP皮卡丘更是创造了累计近人民币5亿元的商品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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