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浩伦农科(01073)公布,2019年6月4日,于大法院的聆讯上,大法院已批准公司召开单次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无论有否修订)债权人计划。
大法院亦已批准于2019年6月11日向债权人寄发计划文件,而计划会议或会于2019年7月5日举行。批准债权人计划的聆讯拟于2019年7月8日或前后在开曼群岛及香港举行(待法院编排)。
于指示聆讯上,该公司告知大法院,一名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反对关于(除其他外)股本削减的建议决议案,及股东特别大会主席决定异议股东或其代表的投票不适用。公司进一步告知大法院,相关投票不适用的主席决定有效及合法。大法院已收到异议股东的香港律师寄发的反对投票不适用及威胁展开诉讼的函件副本。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亦向大法院提交函件说明公司认为异议股东的投票的合理性存在争议,因此,维持投票不适用的主席决定属有效及合法。
经考虑该等因素,大法院指示公司提交载列股本削减申请的聆讯的时间表的进一步传票。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