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招商证券(06099)发布公告,于2019年6月24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9]1581号)。根据该监管意见书,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对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无异议。
公告称。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金融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按时偿还本息。
此外,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尚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