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金融(00619)拟按“2供3”基准折让16%发行4.52亿股供股股份

南华金融(00619)发布公告,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建议通过按认...

智通财经APP讯,南华金融(00619)发布公告,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建议通过按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0.42港元发行4.519亿股供股股份,藉以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1.898亿港元(扣除开支前),基准为于记录日期每持有2股股份获发3股供股股份。

认购价每股0.42港元较最后交易日收市价0.500港元折让约16.00%。

于该公告日期,吴鸿生与其紧密联系人(即包销商;Fung Shing Group Limited;Parkfield Holdings Limited;及Ronastar Investments Limited)及吴旭洋分别合共持有8846.16万股股份及117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9.36%及3.88%。

根据不可撤回承诺,吴鸿生与其紧密联系人(即包销商、Fung Shing Group Limited、Parkfield Holdings Limited及Ronastar Investments Limited,及吴旭洋已向公司及包销商作出不可撤回及无条件承诺,以接纳彼等各自暂定配额分别为数合共1.33亿股供股股份及1755万股供股股份,以及于供股完成或失效前不会以任何方式出售或转让其持有股份。

于2019年7月3日,包销商与公司订立包销协议。根据包销协议,包销商(除吴鸿生与其紧密联系人及吴旭洋于其各自不可撤回承诺项下义务外)已有条件同意悉数包销3.02亿股供股股份(包括张赛娥及Gorges分别有权认购1845.05万股供股股份及750万股供股股份)。

此外,估计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分别约为1.898亿港元及1.847亿港元。公司拟将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约1.7亿港元用于增加集团资本基础以符合新的规管标准;及约1470万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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