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电福新(00816)发布公告,于2019年7月12日,该公司与华电(为该公司控股股东)订立发电权转让框架协议,华电同意于该协议期间向该集团转让发电权,但须受其条款及条件规限。
根据发电权转让框架协议,截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2月31日止3个财政年度的各年度交易金额(即发电权转让的对价金额)建议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5亿元。
通过发电权转让框架协议,开展发电权转让交易,能够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区丰富的风、光电资源,降低中西部地区新能源机组的弃风、弃光电量,提高发电设备利用率,有效缓解限电压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