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明发集团(00846)公布,于2013年12月25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明发集团有限公司(卖方)与买方订立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房屋使用权,总售价为人民币1.89亿元。
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项下房屋使用权与卖方所开发的厦门明发海湾度假村的八幢别墅有关,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沿海景观带五缘湾桥南侧、环湾路以西。
于2014年12月20日,该公司(作为卖方)与黄伟才(作为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拟向黄伟才出售天津附属公司的 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6.63亿元。
公告称,建议股权转让其后已于2016年9月10日根据解除协议终止。公司已退还就股权转让合同已收取的部分代价。
天津附属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名为天津滨海明发商业广场的物业发展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业发展项目的地盘面积约20.9万平方米,预期将分3个阶段发展,包括住宅及商业物业。于公告日期,物业已进行预售,预期将于2021年12月竣工。
据悉,黄伟才为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黄焕明以及执行董事黄庆祝、黄连春及黄丽水的堂弟。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