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盾控股(02123)发布公告,于公告日期,有关复牌状况实质上与8月最新进展的公告内“复牌条件”一节所述者相同。
有关新上市申请,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向联交所提交第一次新上市申请、于2017年12月27日向联交所提交第二次新上市申请并于2018年12月31日向联交所提交第三次新上市申请。由于第三次新上市申请起计6个月期已于2019年6月30日届满,第三次新上市申请已失效。
公司正在落实通函内的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更新集团及目标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财务资料(预期于2019年8月中或之前完成),并正准备向联交所重新提交新上市申请,以根据上市规则第9.03(1)条重新启动上市申请(第四次新上市申请)。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