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进东方照明(00515)发布公告,公司拟发行本金总额2.85亿港元(单位下同)可换股债券,按初步兑换价每股兑换股份0.10元计算,公司将于可换股债券所附兑换权获全面行使时配发及发行合共28.5亿股兑换股份;公司股票申请9月27日复牌。
预期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分别约为2.85亿元及2.8亿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偿还集团之到期流动负债。
假设OEIL按初步兑换价全面行使其所持可换股债券,OEIL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持有10亿股兑换股份,相当于经扩大后股本49.27%(假设公司已发行股本概无其他变动,并假设并无其他可换股债券认购人兑换其可换股债券),因此,OEIL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向执行人员就全购责任申请清洗豁免,倘OEIL无法取得清洗豁免,其将不会认购可换股债券。
公告显示,OEIL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唯一董事分别为朱德超及曾嘉敏。OEIL目前并无有关是否兑换及何时兑换可换股债券之具体计划。
倘OEIL最终于兑换可换股债券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目前拟维持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定期检讨公司之营运及业务活动并将发掘公司可获得其他商机。OEIL现时尚未就对集团业务策略作出任何大幅变动厘定任何具体计划或时间表。OEIL目前无意向公司引进任何性质与集团现有业务分部有重大差异之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