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裕华能源(02728)发布公告,于2019年8月23日,该集团与一间于中国从事石化业务的公司(买方)订立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买方的控股公司为一间国有控股企业(其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告称,根据框架协议,买方同意于2019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其将不时向集团采购燃油产品及石化产品,总购买量预期不少于200万吨,采购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
买方将不时发出采购订单以购买集团的产品。集团的相关成员公司持有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赋予其持有人可从事进出口石油产品业务的特定资质。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该集团及该集团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此外,公司主要股东兼执行董事陈金乐已承诺向该集团提供金额最高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无抵押贷款融资,以结算须就其贸易业务向其供应商支付的任何预付款项。贷款融资的条款较一般商业条款更为优惠。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90条,该财务资助构成完全获豁免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