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获悉,万科9月29日晚在深交所发布公告透露,该公司全资子公司丽钻有限公司和佳贯有限公司,分别申请20亿元人民币和1.01亿英镑(约8.76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为此,该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万科房产),将以其在保证金专户中的资金20.425亿元、9.3亿元人民币为两家公司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该银行贷款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3个月。
智通财经了解到,这两家子公司均在今年3月于香港成立,注册资本均为1港元,负债均为15745元,营业收入均为0元,深圳万科房产董事会以3:0全票通过担保决议。
据悉,深圳万科房产为两家公司提供担保,目的在于增强其借款能力,也是为了支持境外投资和发展的需要。资料显示,深圳万科房产有两个股东,一个为持股95%的万科企业股份,另一个则为持股5%的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智通财经还了解到,截至2016年8月31日,万科担保余额人民币313.55 亿元,占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1.30%。此外,据万科公司章程94条,公司在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总资产的30%,则应由股东大会通过。万科目前的总资产为7000多亿,按照章程规定,低于2100万的担保不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即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