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多利集团(01139)宣布,于2016年9月29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贷方)与一位客户(作为借方)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方同意向借方授出贷款金额。
在该货款协议中,贷款金额为280万港元,年利率16厘,贷款期为12个月。
贷款以借方提供的一项住宅物业作为抵押,总贷款对估值比率为约79.92%,此乃基于独立物业估值师就贷款的抵押物业于2016年9月23日所釐定价值计算。
公司董事认为,贷款协议之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因此订立贷款协议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