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告,2019年9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航集团”)通知,东航集团和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均瑶集团”)经友好协商,于 2019年9月6日在上海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合作内容: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方航空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祥航空”)《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东航集团和均瑶集团将促成分别向对方下属控股附属公司公司和吉祥航空派驻一名董事,且将促成派驻董事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或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完成上述董事聘任程序前,双方董事人选以董事会观察员身份列席对方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东航集团和均瑶集团将视对方为在航空运输及相关领域的优先业务合作伙伴,遵照对等、优先、公平、共赢的原则,依法合规地推进各项战略合作具体事宜。双方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成立由双方下属航空业上市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业务合作推进委员会,共同推进双方在各个业务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渠道、研发、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在航空运输市场营销、运行及服务保障、机务维修、物流及贸易、航空业相关金融服务及投资业务、航空专业人才合作、航空业辅业及其他潜在合作领域实现业务合作发展,充分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实现共赢。
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该协议有效期五年,期满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异议,自动续期五年。
公司和均瑶集团下属附属公司吉祥航空总部和运营主基地均位于上海,战略协同优势明显。双方开展战略合作,将优化旅客出行体验,加快推进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