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鑫矿业(03833)发布公告,公司同意按其持有哈密和鑫(由公司与青海稀贵分别持有50%股权的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就兴业银行授出的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金额提供最多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以保证哈密和鑫如期向该行履行还款责任。
公告称,由于该行授予哈密和鑫的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故公司按其持有哈密和鑫的股权比例所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另外一位合营合伙人青海稀贵亦已同意以相同的条款及条件为哈密和鑫的还款责任向该行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