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集团(00211)公布,董事会谨此提醒公司所发行的红利认股权证(代号:1535),其赋予持有人权利可按认购价每股0.10港元(可予调整)认购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
根据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构成认股权证的文据条款及条件,认股权证所附带的认购权将于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届满。其后,于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尚未获行使的任何认购权将告失效,而认股权证的证书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亦不再有效。
认股权证将于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后终止于联交所买卖。认股权证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由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起被撤销,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由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起撤销认股权证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