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中期股息派发尚须股东大会批准

福莱特玻璃(06865)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的中期业绩公告。诚如该公告中所披露,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现金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5.5分(税前)(约等于每股普通股6.4港仙(税前))

中期股息派发须在将于2016年11月21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公司股东批准。倘有关2016年中期股息的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通过,该中期股息将于2016年12月30日或之前派发。

于2016年11月29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享有2016年中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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