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建控股(00479)发布公告,根据Vigo与公司所订立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的和解协议,Vigo与公司同意按以下方式对法院诉讼达成和解:
1.该等订约方同意,前公布所述根据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的贷款协议于2019年9月30日到期应付的未偿还贷款及利息应为2385.37万港元而非2488.66万港元。
2.公司须向Vigo支付2405.37万港元的款项,此包括Vigo的协定讼费。和解金额分期支付,第一期款项须于2019年9月30日支付而最后一期款项须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以全部和最终解决该等订约方之间有关法院诉讼及在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争议以及因此而产生及/或附带之任何其他类似或相关申索或事件。
3.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Vigo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中止法院诉讼并且不就法院诉讼内的法律程序(包括中止法院诉讼的申请)讼费作出颁令的申请。
4.倘若公司未能在订明的付款日期或之前支付任何分期款项,则和解金额的所有未清偿款项将立即到期应付,而Vigo其时将随之有权对公司提起法院诉讼以追讨和解金额的所有未清偿款项连同由违约日期起至付款为止按关键时间的判定利率就此计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