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信家电(00921)发布公告,于2019年10月17日,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订立2019浙商银行第三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浙商银行第三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及2019浙商银行第四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浙商银行第四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此前,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19浙商银行第一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浙商银行第一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及于2019年9月26日,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19浙商银行第二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19浙商银行第二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