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18日,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2020年1月1日起,上市委员会正式收回之前授予上市部审批GEM上市申请的权力,同时发布相关的《GEM上市规则》修订。于明年1月1日规则修订生效日期或之后提交的GEM新上市申请将按修订后规则处理。
于2017年6月,联交所于“检讨创业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及《主板规则》谘询文件”(创业板谘询文件)中提及准备将审批时称创业板的上市申请的权力交回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当中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因素:
(i) 2008年后上市部要处理的创业板上市申请大大增加,因此创业板申请人的上市时间未必能缩短;及 (ii) 有意见指部分市场人士滥用当时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集体市场专业知识当有利于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审批,即使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工作量会因此而加重,这做法还是利多于弊。
按联交所于2017年12月刊发的创业板谘询文件的谘询总结,联交所将待其就上市委员会决定的复核架构另外进行的谘询 (复核架构谘询)得出结果后,才收回有关转授权力。
复核架构谘询总结其后于2019年1月发布。联交所宣布设立全新的独立复核委员会,作为上市委员会所作决定的最终复核机关,而相关规则修订于2019年7月6日生效。据此,联交所修订了《GEM上市规则》(修订后规则)以反映收回转授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