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发展(00488)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同比增11.7%至48.43亿港元 末期息每股10.8港仙

丽新发展(00488)公告,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年度,营业额64.94亿港元,同比增长2.8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48.43亿港元,同比增长11.7%,每股盈利7.988港元。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0.80港仙。

智通财经APP讯,丽新发展(00488)公告,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年度,营业额64.94亿港元,同比增长2.8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48.43亿港元,同比增长11.7%,每股盈利7.988港元。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0.80港仙。

于公司于2018年5月提出自愿性全面现金要约(“丰德丽要约”)收购公司尚未拥有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丰德丽”,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丰德丽集团”)全部已发行股份于2018年8月终止后,丰德丽成为集团附属公司及其财务业绩(自本年度业绩开始)已于公司账目内综合入账。丰德丽其后于2019年2月恢复公众持股量将公司于丰德丽持股轻微减少至74.62%。由丰德丽要约触发向丽丰控股有限公司(“丽丰”,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丽丰集团”)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已于2018年9月13日终止。于业绩公布日期,丽丰为丰德丽拥有50.53%权益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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